烏審旗關于調整完善城鎮供水價格的通知
各供水企業:
為規范我旗城鎮供水價格管理,保障供水、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,促進城鎮供水事業發展,節約和保護水資源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《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》《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定,通過市場調查、成本監審、聽證會議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,并報請旗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,現就調整完善城鎮供水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↓↓↓
一、實施范圍
烏審旗各蘇木鎮供水企業
二、供水價格調整標準
(一)居民生活用水
①第一階梯水價:每戶每月用水9立方米以下(含9立方米)由2.6元/立方米調整為2.8元/立方米。
②第二階梯水價:每戶每月用水9立方米至15立方米(含15立方米)由3.9元/立方米調整為4.2元/立方米。
③第三階梯水價:每戶每月用水15立方米以上調整為8.4元/立方米。
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以家庭用戶為單位,每戶按3人核定水量基數,人均每月用水3立方米,3人以上家庭,每戶每增加1人,每月階梯水量基數相應增加3立方米,可憑有關證明向供水企業申請增加水量基數和期限,期滿后可以申請延期,不申請延期的將恢復原定水量基數。
(二)非居民生活用水
①第一檔水價:定額用水量4.4元/立方米。
②第二檔水價:超定額用水小于20%(含20%)6.6元/立方米。
③第三檔水價:超過第二檔水量部分8.8元/立方米。
其中,兩高一剩行業用水
①第一檔水價:定額用水量4.4元/立方米。
②第二檔水價:超定額用水小于20%(含20%)8.8元/立方米。
③第三檔水價:超過第二檔水量部分13.2元/立方米。
(三)特種行業用水
①第一檔水價:定額用水量8.8元/立方米。
②第二檔水價:超定額用水小于20%(含20%)13.2元/立方米。
③第三檔水價:超過第二檔水量部分17.6元/立方米。
三、伴隨水價征收的其他收
水資源稅居民0.1元/立方米,非居民、“兩高一?!毙袠I2.5元/立方米,特種行業9.50元/立方米,計入終端水價,收據中單獨列示;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0.85元/立方米,非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1.2元/立方米,計入終端水價,收據中單獨列示。
四、其他規定及要求
1.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鎮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;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業、經營服務用水和行政事業單位用水、市政用水(環衛、綠化)、生態用水、消防用水、游泳池用水等。
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、養老機構和殘疾人托養機構等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水、宗教場所生活用水、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等,按照居民生活類用水價格執行。
特種用水主要包括洗車、以自來水為原料的純凈水生產、高爾夫球場用水等。
2.要不斷加強企業內部管理,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,提高勞動生產率,降低漏損率,切實降低供水成本。不斷增強服務意識,提高服務質量。供水水質、水壓應當符合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等要求,讓群眾用上安全水、放心水。
3.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,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各類用水類別范圍,并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和企業門戶網站公示各類水價、延伸服務價格、代收費標準,以及文件依據、服務咨詢電話、舉報投訴電話,自覺接受社會和用戶的監督。
五、執行時間
調整后的水價格自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,10月1日前產生的用水量執行原價格。各供水企業原執行的水價格文件自動廢止。
烏審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烏審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烏審旗水利局
國家稅務總局烏審旗稅務局
2023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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